服务热线
为使志愿者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更好地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同时,能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依照《泰安市手拉手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章程》及社会公德标准制定相应的志愿者权利和义务。泰安市手拉手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全体志愿者要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志愿者的权利:
1、享有参加相关志愿者服务技能培训的权利;
2、享有做好助学、助老、关注留守儿童和关爱孤寡老人等一系列的帮助弱势群体的公益活动的参与权利;
3、享有在发展中心的统一指导下,配合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倡导的关注文明社区、宣传艾滋病疾病防治、宣传戒毒等各项工作的权利;
4、享有爱心志愿活动的提议权,在能出席中心会议时的发言权、投票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志愿者的义务:
1、严格在手拉手公益的统一要求下参与志愿活动;
2、严格按照志愿者服务技能标准提供服务;不意气用事,自觉维护组织形象。
3、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不能存在与志愿服务相违背的行为或者言论。
4、对于参与实施未经手拉手公益批准的志愿活动,造成的一切社会影响及法律后果由志愿者自己完全承担。